根据该函件,基于该决定,公司须提交复牌建议,以证明其拥有gem上市规则第17.26条所规定之足够业务运作及资产水平。倘公司未能提交可行的复牌建议,联交所将开展取消公司之上市地位。
根据gem上市规则第4.06(1)条,公司有权将该决定转交gem上市委员会覆核。公司可于2020年1月3日或之前要求gem上市委员会覆核该决定。倘公司并无于2020年1月3日前作出任何覆核申请,股份将自2020年1月6日上午九时正起暂停买卖。在此之前,股份买卖将会继续。公司仍在审阅该函件,并正就该函件与公司之法律及财务顾问进行讨论,并将积极考虑提出要求将该决定转交gem上市委员会进行覆核。
公司将于适当时候遵照gem上市规则之规定刊发进一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