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一、报销范围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根据个人情况,主动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补缴原单位工作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一)2018年6月30日前曾经与城镇企业(包括城镇集体企业、劳服、五七工厂、家属工厂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因各种原因解除劳动关系或离开原单位,且能提供有效原始材料的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包括未参保的返城未安置就业知青);
(二)2010年12月31日及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时均具有我省城镇户籍。
二、缴费年限
(一)参保时,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人员
2018年6月30日前的缴费期限,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后继续缴费的,按照规定办理基本养老金的领取手续;实际缴费期限不满15年的,可以延长至15年。如果支付期延长到男性65岁,女性60岁,则实际支付期仍未累计。十五年内,一次性支付的期限为十五年,基本养老金按照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