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泉州市电动自行车市场秩序,了解电动车销售行业现状以及质量状况,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日前,市工商局在参与全市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的同时,于今年4月份委托承检机构对我市流通领域的电动车进行了一次质量抽检,抽样地辐射鲤城区、丰泽区、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安市以及安溪县。
本次共抽样52辆次,最终判定整车合格18辆次,合格率为34.62%;不合格34辆次,不合格率为65.38%。从检测结果来看,市面上销售的电动自行车质量不容乐观。
整车质量项目不合格率最高
据悉,本次抽取的52辆次电动自行车样品,涉及被抽检单位30家,涉及生产企业34家。其中,51批次抽样检验以gb17761-1999《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标准为检验依据,1批次抽样检验以q/wybt 82-2016 《电动两轮踏板摩托车》企业标准为检验依据,检验项目有最高车速、制动性能、车架/前叉组合件强度、脚蹬间隙、整车重量、脚踏行驶能力、蓄电池的标称电压、制动断电装置、欠压与过流保护功能、绝缘性能、轮胎宽度、整车外观要求、总体要求共13个项目,根据国家标准相关条款进行排除判定。
其中,最高车速项目(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千米/小时)共有19个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率为36.54%;整车质量项目(整车质量应不大于40千克)共有49个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率为94.23%;制动性能项目(电动自行车以最高车速电动骑行时,其干态制动距离应不大于4米)共有16个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率为30.77%;轮胎宽度项目(轮胎宽度应不大于54毫米)共有41个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率为78.84%;欠压过流保护功能项目(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共有36个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率为69.23%;脚蹬地面间隙项目共有39个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率75%。
据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日前,国家标准委等部门联合发布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这个新国标准将于2019年4月15日正式实施,取代原先的gb17761-1999标准。2018年5月15日至2019年4月14日为市场过渡期。过渡期间,符合原有国标的车辆依然可以正常销售;过渡期后,凡是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不得生产、销售、进口。因此,本次抽检结果为全市电动车销售及生产企业都敲响了警钟,让整个行业看清了存在的问题,并引起重视。
问题多因经销商自行组装导致
为何流通领域的电动自行车不合格率如此之高?市工商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抽检中的不合格项目有不少来自于销售组装过程,也就是说,电动自行车行业的特殊性使得不合格因素并不都产生于生产环节以及运输保存环节。因为电动自行车很少整车出厂直接销售,大多都是配件打包由经销商在店里自行组装,这个过程就可能造成很多项目的指标偏离国标。这其中有经销商自身马虎随意的原因,也有迎合消费者个人需求的原因。
“比如最高车速,有的消费者盲目追求电动自行车车速,于是,组装师傅就在调试过程中满足消费者的要求,调出高于国标的速度指标;比如蓄电池,有的商家和消费者为了追求续航能力,放弃原装小电池采用大电池,不仅造成用电安全隐患还增加了车辆重量;又比如脚踏,电动自行车产商出厂有相关配置,但在销售环节或者是经销商没有给予组装,或者是消费者自己要求商家不要装上,长此以往,双方都可能忽视了有脚蹬功能的电动车才是电动自行车。”因此,市场上的乱象有各方因素,需要厂家、商家、消费者三方共同引起重视。值得欣慰的是,新国标中明确增加了防篡改指标,如此一来,销售组装过程的偏差将得到根本性的扭转。
消费者应购买管理目录中的车辆
市工商局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电动自行车时应了解电动自行车的保修期及具体的保修内容,并与商家协商好保修事宜,备注到保修卡上,购买后记得索取正式发票和售后服务卡等相关凭证,以免产生消费纠纷;注意选择知名度较高的整车品牌,因为品牌产品的质量及售后服务较有保障,同时关注配置的关键零部件品牌,如电池、电机、充电器、控制器、轮胎、转刹把等。此外,要注意查看产品合格证是否信息齐全,凡是生产合格的产品都有唯一的合格证,合格证上包含生产企业名称、地址、电话等信息,还包含有电动自行车的型号、车架编号、电机编号、生产批次/日期、生产执行标准等信息。
同时,消费者在购买前应了解欲购车辆是否在电动自行车管理目录中登记;在选购电动自行车时,不要盲目追求高车速,应自觉做到不购买、不驾驶、不改装、不乘坐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记者 陈云青 通讯员 林炜琴 苏晓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