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委托,副主任许文贵主持会议。副主任张建生、朱团能、曾巍、吴友才、蔡思红,秘书长欧阳秋虹出席会议。副市长洪自强,市监委负责人,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高扬捷列席会议。
会上,王永礼作任前供职发言。
会议决定泉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8月9日至10日在泉州市区召开,会议将补选泉州市人民政府市长。
泉州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人员名单
(2018年7月23日泉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一、决定任命王永礼为泉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二、决定免去卢炳椿的泉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泉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康涛辞去泉州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18年7月23日泉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泉州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康涛辞去泉州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报泉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泉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王永礼代理 泉州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决定
(2018年7月23日泉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根据泉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泉州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决定:泉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王永礼代理泉州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
泉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泉州市 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2018年7月23日泉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泉州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泉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8月9日至10日在泉州市区举行,建议会议议程如下:
1.补选泉州市人民政府市长;
2.其他。
泉州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免去职务人员名单
(2018年7月23日泉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卢炳椿的泉州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编辑:张偲】